注:股吧的一篇未经证实的报道,仅供参考
鞍钢攀钢率先投资合作
2008-5-8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下称“攀钢”)继得到国资委关于其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的批复后,国内第二大钢铁企业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将有可能成为其整体上市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第三方投资者。如果此合作达成,将意味着国资委旗下的两家钢铁企业开始强强联合,而钢铁业的整合也拉开了序幕。
鞍钢或以第三方形式成为新钢钒股东
4月14日,攀钢钢钒(000629.SZ)、攀渝钛业(000515.SZ)、*ST长钢(000569.SZ)三家上市公司同时发出公告,其实际控制人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获国资委批复,原则同意攀钢集团公司资产整合整体上市的方案。
记者从攀钢集团内部了解到,按照整体上市方案,目前的三家上市公司将以攀钢钢钒为主,通过换股形式,合并为一家上市公司新攀钢钢钒(下称“新钢钒”),而攀渝钛业和*ST长钢将注销各自法人资格。其后,攀钢集团整合内部包括钢铁、钒、钛及矿产资源在内的主业资产注入新钢钒,由此换回应得股份,最终实现攀钢集团在新钢钒这个平台上整体上市。
而在这个整体上市方案中,有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第三方投资者。“就是原来这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如果有个别股东不接受整体上市这一步,担心自己的资产缩水或者不看好整体上市,就可以将其股份卖给第三方。”
这样看来,这个第三方既能为攀钢解决由于股东不愿意换股而必须支付大量现金的难题,避免攀钢做出“增发”等不容易被市场认可的决策;如果由国内另一个钢铁公司担任第三方,又直接实现了“强强联合”。而鞍钢的出手恰好达成上述效果,对鞍钢自己来说,通过现金回购成为新钢钒的股东,让鞍钢在国际钢铁行业中的分量又重了一些。
记者了解到,在筹划整体上市过程中,也有国内数家钢铁企业,希望与攀钢建立战略投资关系。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最终花落谁家的谜底在本月内就会揭晓,因为攀钢要在这个月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之前一定要与第三方签署合作协议,否则会影响整体上市进程。
如果鞍钢成为攀钢的股东,处于中国东北和西南地区的两大钢铁公司将通过这个股权关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钢铁业整合趋势明显
引入第三方,攀钢除了出于顺利实现整体上市的考虑,另外一个让攀钢感到压力的因素是,今年年底是央企重组“三三原则”的大限之年。在2005年,中央曾经对央企提出了“三三原则”:三年时间内,根据利润水平、成本控制能力等因素构成的综合指标为央企排座次,如果没有做到行业前三名,将被国资委强制重组。
攀钢目前在国资委四个钢铁央企中排名第四,如果“三三原则”开始执行,意味着攀钢必须在这之前找个“联姻对象”,既保全自己的央企“名分”,也能够通过这种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从而实现国资委的号召,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
事实上,因为铁矿石价格的飞涨以及中国钢铁企业在铁矿石谈判中的劣势地位,国内钢铁业整合已经势在必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委员兼纪委贾福兴曾向本报记者表示,当初选宝钢作为谈判代表时,是因为宝钢和其他钢铁企业相比,规模相对大一些。
“但目前看来集中度不够,宝钢的钢材也才3000万吨,宝钢应该达到上亿规模,鞍钢也应该有这么个规模,如果有这两个大规模的企业,实力就会大大增强,就能在国际上说了算。”贾福兴说。
目前,国资委管理着四家钢铁央企:宝钢、鞍钢、武钢和攀钢。只有将这四家以及其他属于地方国资委的钢铁企业进行有效整合,才可能产生中国的钢铁“巨无霸”。国资委一位员透露,这四家一直有整合的意向,“但是谈成很不容易。”
此前,鞍钢和本溪钢铁的合并重组,造就了鞍钢3000万吨级的钢铁大户地位。这位员表示,现在看来,合并是个好现象,但当初进行实际操作时并不容易,“尽管两个企业都在辽宁省,距离很近,但各自都有各自的考虑。”上述员说。同时,他也直言,整合难度很大:“企业会考虑别人把自己吃掉了,自己不独立了等,这需要加强协调力度。地方要有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从国家利益来考虑,这样可能对整合起一些促进作用。”
此次,如果鞍钢与攀钢的战略合作协议达成,知情人士表示,双方是否最终成为“一家人”还不明朗,但双方合作肯定是个双赢的,也是国资委支持的。因为攀钢的优势并不在钢铁,而在钒、钛资源,其钒、钛资源分别占据世界储量的11.6%和35.17%,也是世界最大的钛原料和钛白粉生产基地,双方的优势是互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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